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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(第3页)

“好久不见了,来看看你们。”方绍伦笑道,“什么时候有空?请大家吃个饭。”

“择日不如撞日,就今晚上!”鲁胖子向来豪爽,“上回忙忙乱乱,都没给你摆个送行酒。今儿我请,大伙作陪,上回咱俩喝酒那地界怎么样?那儿卤牛肉不错!”

方绍伦也不跟他讲客气,“行,就那吧!”

一群人说说笑笑地出了沪政厅,穿过对街,涌进后巷的小饭馆。

鲁胖子是常客,招呼着老板,“今晚月亮好,把桌子架外头!烧个火盆子,把酒先烫上!”

方绍伦冲跟过来的司机挥手,“不回去吃饭了,你先回去说一声。”

鲁胖子笑道,“家小到沪城来了?还要报备。”

“没有。”方绍伦不欲多言。

罗铁扑上来挤眉弄眼,“方队,是不是上回那个姑娘……”他说的是沈芳籍,大少爷叹了口气摇摇头,那姑娘都已经作古了。

“我可不管啊,咱哥几个难得聚一回,”鲁胖子吩咐老板赶紧上菜,“就是回去跪搓衣板,也得不醉不归!”

“行!”方绍伦捧起那碗烧刀子,“我先敬大伙一杯……”

这一喝就到了月上中天。

沪城的冬天还算干燥,虽说北风“呼呼”地吹,但明月悬挂于天际,清辉遍撒。巷子里行人渐渐稀少,只有院子里这一堆人还在热火朝天的拼酒。

炉火“哔啵”,映照着几张醉意朦胧的脸庞。

鲁胖子喝得面红耳赤,“……咱可不是孬种!当年跟老毛子抢铁路,飞机大炮什么没见识过?退半个脚趾头都他妈是狗娘养的!后来说打阎老西,老子就不干了……”

在众人的闹腾声里,一抹修长的人影顺着巷道缓步而来,渐渐在月色下现出身形。西装外披着斗篷,墨黑微卷的头发迎风招展,脸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。

他驻足于火堆前,一群人不由得收了声音,抬头看向他。

方绍伦踉跄地站起身,“你怎么来了?”

三岛春明上前扶住他,“喝多了吧?该回去了。”

鲁胖子睁着一双醉眼,挥舞着胳膊,“兄弟!这、这谁呀?”

方绍伦打了个酒嗝,“嗯……这是……”他攥着斗篷的衣襟,垂头想了想,说了个在场众人都意料不到的答案,“……我爱人。”

片刻的寂静之后,罗铁率先吹了声口哨声,紧接着笑声掌声四溢。

好男风这事古来有之,摆到台面上的没几个。方绍伦是富家公子的背景,来接他的这一位更是从头到脚都透着讲究。两人在月色灯火前,把臂而立,跟一对璧人似的。

鲁胖子唰了个干净瓷碗,满上烧刀子,捧到三岛春明面前,“来!我兄弟的——爱人!跟哥走一个……”

“爱人”是个新鲜名词。

自从一个有名的诗人,在他的诗剧中写出这样的词句:“九嶷山的白云哟,有聚有消;洞庭湖的流水哟,有汐有潮。我的爱人哟,你什么时候回来……”

“爱人”渐渐成了情人、恋人的代名词,一种更文艺的说法。

等三岛春明挥别众人,将方绍伦拉上车,他迫不及待地吻上了他的唇,用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激烈的方式。方绍伦不甘示弱地啃回去……

两人双双瘫倒在布団上的时候,三岛春明转头,看着身畔喘息不止的人,轻声道,“我是你的爱人吗?”

方绍伦翻身背对他,“仇人。”

三岛春明把他拖回来,拔拉到身下,“绍伦,”他呼吸间带着微微的酒意,漆黑的眼珠子攫住他绯红的面孔,“你爱我吗?”

方绍伦闭着眼睛,不肯回答。胸膛起伏着,余韵未消。

欺身而上的人轻而易举再次……方绍伦“啊”地大叫了一声,“……你他妈到底有几根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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