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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4过首往事(第2页)

“我是福市人,家里从小就穷,所以我读完小学就出去做散工了,那时候太单纯,家人听亲戚说A国待遇好薪资高,靠刷碗一个月也能挣3千美金,就拜托亲戚带我偷渡过来了。”

“没想到坑自己的人往往就是自己的老乡,他们将同胞卖到A国做苦力或妓女,每卖掉一个人就能拿200美元,天底下大概没有比这更缺德的买卖了。”

“一转眼我就被亲戚卖给唐人街一个赌场的小头目当媳妇,或许是对方见我太小又太可怜,把我打发去了他们帮会,给一帮老大粗做饭。那时我语言不通,在外又胆小,知道这些人干的都是些出人命的事,也不敢逃跑,怕被抓回去折磨得更惨。”

“这一做就是七八年,后来有一天,这个组织的头目被人用斧子砍死了,头就挂在赌场大门正中间,大家乱作一团,当时厨房里就我一个女人,也没人顾得上我,我就想趁机跑了,没想到刚跑出去,就遇到一个同为华侨的先生,我以为我也会被砍死,但他问我会不会做福市鱼丸,他夫人想吃。”

“然后我就来到了这里,那时的A国大都市除了繁华还有犯罪,那会儿的唐人街也经常发生枪杀和砍人案,可这里却幽静安全。”

“夫人温柔礼貌,伺候她比伺候一群大老爷轻松多了,我每天都给她做各种好吃的,,把她当朋友一样。”

“相处久了,夫人知道我的经历,问我想不想回家,她可以送我回去。流落在外多年,我第一次听见别人这样关心我,也是第一次哭得那么伤心。”

“回家那一天,我拿这些年攒的钱买了很多东西回去,有给父亲的香烟,给母亲的洋布料,还有给弟弟的洋玩具。我兴高采烈地回去,以为能收到家人的拥抱和关怀,却没想到,他们看见我跟见了鬼一样,得知我不是逃出来的,他们又假意关心,想趁我晚上睡觉时把我打晕,二次卖给亲戚。我偷偷听见他们的计划后,才知道原来坑我的是自己的家人,长了教训提前跑了。”

“我又回到了A国,又回到了这里,夫人没再问我为什么回来,或许她也知道,我家那所谓的亲情只值200美元。她告诉我,以后这里就是我的家,没人会赶我走。”

“看开之后,我就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。”

“那时候夫人正好怀孕了,我更加尽心尽力地伺候她。春天的时候,旁边的杏林郁郁葱葱,小生命也跟着诞生了,比新春的森林还要鲜活。夫人她平时不爱笑,但那段时间每天都是笑意盈盈的,那位先生平时很忙,偶尔深夜还会带着一身血味回家,但他那段时间却经常在家陪着妻子孩子,家里氛围一度的轻松温馨。”

“这样欢快的日子过了一个半月,直到某天,一个姓季的男人找上门,先生和他在书房聊了半天,过后又恢复了神龙不见首尾的样子。夫人呢,每天就在家看孩子,她英语很好,精通六门外语呢,给宝宝读故事书的时候还顺带教了我几句。”

“就这样又过了五六年,小男孩一天一天长大,三岁后每天都问爸爸呢,爸爸去哪了,夫人也不回答,只是默默陪着他,好不容易开朗起来的性子也变得越来越冷清,甚至有时候看见孩子摔了哇哇大哭,她都无动于衷。我当时心里又酸又疼的,又不知怎么安慰她,只能去安抚孩子。那位先生依旧是早出晚归,偶尔受伤了也不敢和夫人说,只能让我帮着缠绷带,去育婴房看孩子时也是静悄悄的。”

“有时候小男孩问我爸爸妈妈为什么不爱他,我无法解释,只能告诉他,只要有家在,爸妈就不会不爱他。我当时就想,他的爸妈可比我的爸妈好多了。”

“后来他七八岁那年,家也没了。”

“那时夫人的心理问题越来越严重,但她平时就沉默少言,所以谁也没发现。那天晚上,她哄完孩子睡觉后便一个人跑上楼顶吹风,我担心她,也跟着上去,她告诉我,小男孩很喜欢她房间那只粉色玩偶,让我拿给他,告诉我他有时候会做噩梦,一害怕就喜欢抱着她的手臂或玩偶。我当时要是清楚她的意思,死也不会下楼。”

“那天晚上的月亮又白又圆,先生赶回来的时候,夫人已经睡在花圃里了。他身上新伤复旧伤,就那样仍由伤口崩开流血,坐在花圃里抱着妻子的尸体说一晚上的话,谁也不许靠近。小男孩第二天醒来闹着要妈妈,但先生不许他见,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出来,自己抱着夫人在房间里自言自语,也不许我们提葬礼的事,谁提就杀了谁。”

说到这里,阿姆擦了下眼里的泪。

董昭月站在原地一动不动,抠弄指尖轻声问道:“后来呢。”

“后来啊,那位先生半年后也走了,门口的保镖说是死于帮会斗争,开车的师傅又说是死于自杀,我不知道事实到底如何,只知道在那之后,小男孩变得沉默寡言,最后由他的小叔和姑姑接过去照顾了。他当时闹着不走,我虽然不舍得,但心里清楚,正经移民过来的大家庭更有能力培养孩子,和我这种没文化的偷渡仔不一样,只能骗他我也要走了,这个家不会再有人了。”

他从没在她面前和家人打过电话,也从不提及有关家的一切,她便先入为主地认为他和家人关系不好,从没想过这种情况。

董昭月的爸爸虽然去世的早,但她体会过饱满的父爱,母爱更没缺失过,以至于觉得世界上的家庭不说完整,至少是温暖的,更想象不到这种剧本中的情节会发生在现实世界。

他的童年,与她截然相反。

董昭月的心脏莫名麻了一小块,像是堵了一团酸涩的棉花。

阿姆又说话了。

“我确实走了,出去后在一家白佬开的餐厅当洗碗工,后来有一天,长大成人的他找到我,让我回来给这栋房子当守门人,偶尔打扫卫生。”

“他很少回来,也不聊父母和以前的事,我也不敢提,只能在饭菜上多下功夫。有一天雨夜,我睡不着,就去厨房煮了点安神的水,窗外忽然响起了汽车的声音,我那时候纳闷他怎么这个点回来,刚想出去开门,就见一个陌生男人一脚踹开门口,扶着满头是血的他进来,身后跟着一个医生。”

“他们当时就在那里处理伤口,他的后脑勺伤得很严重。”阿姆伸手指了一下客厅的沙发,叹了口气,“我当时什么忙也帮不上,只能在旁边着急,当我看见他们西装口袋里的手枪那一刻,我就知道,这孩子应该走上了和他父亲类似的道路。”

她解释道:“虽然我刚来时英语不好,但夫人教会了我很多,报纸上的内容还是能勉强看懂的,当年的唐人街聚满了港城跑出来的黑帮,斗得死去活来,后来也逃不过风流云散。先生没走之前,我隐约知道他和他们有联系,我在那儿当厨娘的时候,就经常能看见他,后来来到这边,多多少少也偷听过一点墙角,只是没想到十几年后,他的孩子也会步入他走过的路。”

说到这里,阿姆拉起她的手轻轻摩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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