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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40(第14页)

待他们赶到的时候,阴善已经被那头力大无比的恶犬在地上拖着拖了几个来回。

此刻他衣衫全乱,发冠歪斜,一张养尊处优的脸被树枝和荆刺刮得五颜六色好不热闹。

獒犬见仆从围拢过来,也不恋战,撒腿窜入树林,一眨眼就没了踪影。

仆从们赶忙围上前查看他们家大郎君的伤势——那只黑獒似乎并没想要阴善的命,只在他手臂上咬了几个血糊糊的大牙印子。

阴善嚎得上气不接下气,这会子见恶犬跑掉,一口气没喘上来,直接昏死过去。

*

回鹿脊居的路上,云行之仍是越想越气。

气那些两只脚的各个心怀叵测,最喜欢不分青红皂白编排别人。

两只脚的还大部分都有被害妄想,总觉得四只脚的都是来害自己的,倘若四只脚的能变化成两只脚,那就更是十恶不赦,罪大恶极。

“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。”他们是这样说的。

可放眼天下,比起四只脚的因为肚腹饥饿而伤人,两只脚的杀自己人却杀得更凶、更狠,直杀得尸横遍野,血流漂橹,森森白骨垒成山。

两只脚的不仅杀自己人,杀完之后还要赖给四只脚的。

他们编造出各种魑魅魍魉、山妖水怪、巨兽凶禽,又为这些被编造出的猛兽扣上嗜血成性、杀人如麻的帽子,以此恐吓他人,并掩盖自身的罪孽。

我呸!忒不要脸!

摸着良心说,四只脚的何时做过这种事!

但两只脚的里面也有人是不一样的,比如……李翩。

云行之转而又想起自己在千佛洞混吃等死的日子。

可能是观自在菩萨觉得他又莽又泼,需得多听几年佛经才能走,所以那只整天挺着肚皮晃来晃去的波斯猫是最先离开的,之后就是那只贼眉鼠眼老是觊觎别人东西的赤狐,他则纯纯是个垫底。

刚离开千佛洞的时候什么都不懂,不懂人心叵测,也不懂暗箭难防。

那时候,他发现自己可以随时随地在两只脚和四只脚之间变化,觉得特别好玩儿,一路晃晃悠悠从敦煌晃到了广夏,又从广夏晃到了酒泉。

就是在酒泉的大街上,他肚子饿,看到别人耍把戏讨饭吃,他也想试试,于是就当街化出了自己的本体——獒犬。

谁知这一化却非但没讨到好吃的,反使自己罹难,几近丧命。

“快来人啊!”

“怪物!是个怪物!”

“杀怪物!”

“可恨的东西!害人精!”

那些原本嘻嘻哈哈看热闹的人忽然翻脸,举起棍棒铁锤,怒吼着要打死他。

好在他身形迅敏,咬紧牙关冲破包围圈逃了出来,可仍是挨了顿胖揍。

他不敢再化出本体,只得拖着两只脚的、又饿又疼的身体,藏进了巷子里一户宅邸——那宅邸正是李翩在酒泉的居处。

*

初时,李翩以为自己捡了条狗。

明明是个人,却生得狗鼻子狗眼,狗里狗气。还特别缠人,你走哪儿他缠哪儿,还喜欢把头往人身上拱,拱得李翩一身鸡皮疙瘩。

有时候他那种黏人的动作和神情,让李翩忍不住觉得有点恶心。

后来才发现,原来自己真的捡了条狗——李翩为自己曾觉得云行之有点恶心而深感抱歉。

难不成自己是什么特殊体质,所以特别容易捡到这些猫猫狗狗?李翩暗忖。

但身边有只大狗狗陪着,真的挺好。

李翩不仅细心照看这只笨狗,好吃好喝让他养伤,闲了就教他识字,甚至还给他取了个两只脚的名字——云行之。

虽然这名字让人咋看咋觉得有很严重的夹带私货嫌疑。

但夹私货就夹私货吧,谁让他是李翩呢。

李翩天下第一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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