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用自產盐田產的盐,用一醃腊肉做酱菜卖。
大唐百姓五口之家,一年用盐十几斤,百姓每年也要淹渍不会酱菜,用盐还是挺多的。
这时盐不算贵,还没到吃淡食的地步。
但官山海,盐铁专卖,是以前很多朝代都实行过的政策。
现在財政窟窿大,搞榷盐,征盐税也是必然的。
如今朝堂上关於征盐税这事已经统一了意见,就是具体如何实行的事。
有人认为,直接就推行榷盐法,规定在山海井灶等產盐地设置监院,盐户编为特殊的盐户,即亭户。
国家免除亭户的摇役,但他们所產的盐,性命全部由官府统一收购,然后加价出售,严禁私自製盐和偷卖盐,至於价格,原来盐每斗十文,就加价一百,按每斗一百一十齣售。
这种盐法,其实就是民制官收官运官售,除了不参与製盐,其余的全部垄断。
李逸是反对此法的,他认为由官府全面垄断食盐的运输和销售,必然机构臃肿,效率低下,会加大运营成本,还容易贪污。
官府统一运销,还难以灵活应对各地复杂多变的市场。容易產生一些地方盐供应不足,一些地方却积压滯销,最终还是百姓受苦。
他的建议是,盐户製盐,官府统一收购,建立盐仓。
而运输和销售这两个环节,则直接改为商运商售。
实行官商分利的就场专卖制。
官府把较低价格收购来的盐,批发给经官方认定的盐商,让盐商自行將盐运输到各地进行销售,朝廷为確保盐政顺利推行,则在全国重要交通要道和食盐的集散地,设置十三巡院,巡院不仅负责缉查私盐,打击非法贩盐,也负责收集市场信息。
及时掌握各地盐价波动,当某些地区食盐供应不足、价格上涨时,及时调配食盐运往该地。当某些地区食盐供应过剩,价格下跌时,减少供应,从而稳定粮价,保障民生。
在距离產盐区较远的偏僻地方,则设立常平盐仓,以降低盐价,避免偏远地区百姓吃不起盐。
李逸的这套民制官收商运商售的盐法,已经得到皇帝的支持,接下来大概就是执行这套盐法。
李如莲虽然刚生孩子,人在长安,但她嗅觉十分灵敏,消息灵通,意识到了这里面的巨大商机。
以前做盐生意很宽鬆,但以后,盐全都掌握在朝廷的盐仓里,想要从盐仓贩盐,先得获得朝廷认证。
以后的盐生意,可就要大洗牌了。
李如莲要做盐商。
“阿郎,我若想从朝廷盐仓贩盐,该如何?”
“其实倒也简单,在朝廷那申请,登记成为盐商便可。交一笔保证金,取得盐商牌照,到盐仓买盐,买盐时要先缴纳盐税,完税后授给盐引,再到盐仓交钱取盐贩销。”
李逸的这个盐法,暂时没有划设专门的引岸,也就是没划销售区。
盐牌,也不是世袭的,想做盐生意都可以去申请,交一笔不多的保证金就行。
就跟做其它生意一样,只是朝廷垄断了盐,所有盐户,不论公私產的盐,都只能卖给官府。
所有商人要买盐,只能从官盐仓批发,还得先交税。
至於商人们这盐卖不卖的出去,卖去哪,是赚是赔,这是他们自己的事。
当然,朝廷也会根据不同地方情况,也会设一个相对合理的盐价,不允许盐商乱卖的,三贾均市制度,可是一惯如此。
“一斗盐一百一十钱?”
听到这个价格,李如莲这个精明的女人,都觉得朝廷有点狠。
以前百姓五口之家,一年用盐要一两斗,买盐钱可能就二三十文,如今物价高,那可能也要不到一百钱。
但斗盐一百一十钱,那比现在还要翻一倍。若是跟太平年月时价格比,得翻了十倍。
李如莲以前也做盐生意,甚至夫家范阳卢氏,娘家赵郡李氏,也都是有盐场製盐的,她很清楚,盐的成本並不高。
尤其是河北沧州一带煮海为盐,海盐品质虽不及池盐井池,可也便宜。
一斗盐成本,折算下来,也就一两文钱。
因此以前贩运、销售,最后到百姓手里头,都还能吃到十钱一斗的盐。
盐商还有很大的利润。